一位声称投资瑞波币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已经向区块链初创公司Ripple提出了集体诉讼,声称该公司违反了加利福尼亚州和联邦证券法。
本周四(5月3日),泰勒-科普兰律师事务所(Taylor-Copeland)受理了诉讼方瑞安·科菲(Ryan Coffey)的诉讼代理请求,后者将代表所有购买Ripple发行和出售瑞波币的投资者寻求损害赔偿,被告方包括Ripple、XRP II(该公司注册并获得执照的MSB)、该公司首席执行官布拉德·加林豪斯,以及十个不知名的相关方。
最近几周,Ripple Labs和布拉德·加林豪斯已经就他们与瑞波币之间的关联程度接受了审查。作为一种加密货币,一月份瑞波币的市值已经超过了1400亿美元,但是之后一路狂跌,目前只有大约350亿美元。Ripple公司监管关系负责人Ryan Zagone本周二在英国议会委员会上曾表示,Ripple和瑞波币之间没有直接联系。
但是业内观察者却认为,Ripple公司和瑞波币之间的关系其实非常明确,而且美国联邦法律也要求出售证券的公司必须要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注册。本次诉讼方瑞安·科菲表示,如果一项工具具涉及投资金钱并且具有合理的利润预期(这种期望取决于具体可识别的一群人的行为),那么它就属于证券,而瑞波币的特征就是这种类型。
鉴于瑞波币是否确实属于一种证券的问题,目前仍然备受争议,而本次诉讼可能也会变成一个值得关注的案例。对于该案件,Ripple公司企业沟通负责人Tom Channick已经做出了回应,他表示:
“我们已经看到了律师事务所发布了关于诉讼提起的推文,但是我们还没有收到传唤。像任何民事诉讼程序那样,我们会在适当的时候评估本次指控中的优点和问题。瑞波币是否属于证券,这个问题将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来决定,但我们仍然坚持认为,瑞波币不应该被归类为证券。”
来源:Coinde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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